我见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条款详细解析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促进保险资产管理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国银保监会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修订并征求了有关方面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形成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答记者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共计7章、85条,在篇章结构和条款内容方面进行了大幅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新增公司治理专门章节。结合近年来监管实践,从总体要求、股东义务、激励约束机制、股东会及董事会监事会要求、专门委员会设置、独立董事制度、董事监事履职、高管兼职管理等方面明确了要求,提升保险资管公司经营运作独立性,全面强化公司治理监管的制度约束。
二是将风险管理作为专门章节。从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要求、内控审计、子公司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从业人员管理、风险准备金、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增补,着力增强保险资管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切实维护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安全。
三是优化股权结构设计要求。落实国务院金融委扩大对外开放决策部署,对保险资管公司的境内外保险公司股东一视同仁,取消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此外,对所有类型股东设定了统一适用的条件,严格非金融企业股东的管理。
四是优化经营原则及相关要求。原规定主要从受托管理保险资金角度规定了保险资管公司的基本经营原则。本次修订细化了保险资管公司业务范围,增加了受托管理各类资金的基本原则,明确要求建立托管机制,完善资产独立性和禁止债务抵消表述,严禁开展通道业务,并对销售管理、审慎经营等作了规定。
五是增补监管手段和违规约束。增补了分级监管、信息披露、重大事项报告等内容,丰富了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和监管措施,增加了违规档案记录、专业机构违规责任、财务状况监控和自律管理等内容,进一步提升机构监管质效。
安杰保险团队对最新发布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进行了逐条梳理和详细解析,供行业机构参考,并欢迎进一步交流探讨。
由于篇幅有限,欲获取全文,请后台输入“保险资产管理”。
陈俊 合伙人
junchen@anji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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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运用丨私募股权投资丨收购与兼并丨保险与再保险
梁冰 合伙人
liangbing@anji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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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弘 律师助理
liuhong@anji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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